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大学不再担任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批复》和我校有关学历继续教育收尾工作的要求,为保障考生正当权益,结合我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校面向社会主考专业
我校面向社会主考专业见下表。
序号 |
原专业代码 |
原专业名称 |
新专业代码 |
新专业名称 |
层次 |
1 |
B020106 |
金融 |
020301K |
金融学 |
本科 |
2 |
B030107 |
经济法学 |
030101K |
法学 |
本科 |
3 |
B020204 |
会计 |
120203K |
会计学 |
本科 |
4 |
B020213 |
企业财务管理 |
120204 |
财务管理 |
本科 |
5 |
B020218 |
人力资源管理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6 |
A020105 |
金融 |
630201 |
金融管理 |
专科 |
7 |
A020203 |
会计 |
630302 |
会计 |
专科 |
二、实践课程考核
1.从2024年10月考期开始,我校只接受上述7个专业中已参加过我校实践课程考核,但没有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实践课程。
2.从2024年10月考期开始我校不再接受上述7个专业中从未参加过我校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报考实践课程。
三、毕业论文
1.从2024年10月考期开始,我校只接受上述本科层次5个专业中已取得我校实践课程合格成绩,且符合毕业论文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毕业论文。
2.从2024年10月考期开始,我校只接受上述本科层次5个专业中已参加过我校毕业论文答辩,但没有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毕业论文。
3.从2024年10月考期开始我校不再接受上述本科层次5个专业中从未参加过我校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报考毕业论文。
特此公告。
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