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工作的公告》,为做好2026年4月考期的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已取得我校实践课程合格成绩,且符合毕业论文报考条件的考生。
2. 已参加过我校毕业论文答辩,但没有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还需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或“潇湘自考”APP报考2026年4月考期毕业论文,且主考学校为“湖南大学”,报考事项请自行关注报考简章。
二、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安排
1. 考生在报考前,可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附件1),也可根据报考专业及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论文题目,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填写选题表(附件2),并根据《湖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附件3)的有关要求,认真撰写论文初稿。
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将选题表、论文初稿和查重报告发送到指定邮箱(zxkszx@qq.com)进行论文初审,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5日。邮件主题为考籍号+姓名+专业名称(例:010101100001张三会计学),所有文件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单个发送,请勿发送压缩包,文件名命名规则为考籍号+姓名+专业名称+文件类别(例:010101100001张三会计学论文初稿、010101100001张三会计学选题表、010101100001张三会计学查重报告)。初审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本次论文指导,初审结果将于2026年3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3. 通过论文初审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2日至4日登录“湖南大学网上缴费系统”(http://xysf.hnu.edu.cn)缴纳“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300元/生,(湘发改价费〔2023〕468号),完成缴费后,统一安排论文指导老师,相关事项将于2026年3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 2026年3月5日至4月3日,考生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系,将选题表、论文初稿和查重报告交与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考生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成论文正稿,并将论文正稿和查重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zxkszx@qq.com)进行论文评阅,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6日。评阅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本次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评阅结果将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5. 查重系统统一为维普,文字复制比≤30%。
6. 答辩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19日,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具体通知将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三、 说明
1. 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方可报考毕业论文,若未达到报考要求,将取消考生参加本次论文相关工作的资格。
2.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选择该专业我省面向社会开考的其他主考学校完成毕业论文,申请该主考学校的毕业证。
3. 我校不开考《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原主考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以继续申请毕业,无学位授予。
四、 联系电话
学历继续教育部(自考事务):0731-88684686。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
2.湖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
3.湖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
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14日